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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政厅组织实施2023年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工作方案
日期:2023-11-27 15:50
社交指导、精神关爱和社会保护服务;为留守和特殊困难妇女提供精神减压、心理支持、权益维护等服务;为留守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生活照顾、社会参与、权益保障、临终关怀等服务。四是对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强化社会心理支持,帮助其改善家庭和社区关系,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五是帮助受援地区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七、实施步骤
  (一)落实资金。民政部三区计划专项资金共计70万元。
  (二)资金拨付方式。资金统一拨付至受援机构,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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