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组织实施2023年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工作方案
日期:2023-11-27 15:50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民办函﹝2023﹞41号)精神,结合青南地区社会工作发展力量薄弱的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2023年民政部支持我省三区计划的35个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名额,按要求全部分配到社会工作力量相对薄弱的黄南、果洛、玉树三州所辖各县,全力支持青南地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二、选派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身心健康,能够适应艰苦的工作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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