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试行)
日期:2024-02-23 10:41
间长短;
(五)违法行为涉及的区域范围;
(六)违法行为手段恶劣程度;
(七)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社会影响程度;
(八)其他依法应予考虑的因素。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
(二)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在五年内未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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