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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征集非法社会组织有关线索的公告
日期:2023-08-09 17:26
  为净化全省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全力铲除非法社会组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我省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组织名称中包含有 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等字样。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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