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出台《青海省玉树县“4?14”地震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意见》
日期:2010-04-16 12:27
为妥善及时处理玉树地震遇难人员遗体,预防地震灾区疫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灾区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省民政厅制定了《青海省玉树县4?14地震遇难人员遗体处理意见》,并报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批转下发有关部门和地区执行。
《意见》从九个方面就妥善处理玉树地震遇难人员作出规定:一是遗体处理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尊重死者尊严,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并做好亲属的安抚工作。二是遗体处理由西宁市、互助神安、海晏县、共和县、同德县、贵德县、贵南县、刚察县殡仪馆承办。三是根据遇难者有效身份证件或经亲属辨认,能够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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