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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社会 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审计的通知

日期:2026-07-14 09:14:47 浏览:

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省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规范省级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与财务行为,防范运营风险,强化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青海省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办法》等规定要求,决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6年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审计时间

2026年7月13日至9月底。

(一)资料准备阶段:7月13日至7月20日,各被抽查社会组织按抽查审计内容归集整理资料;

(二)现场审计阶段:7月20日至9月21日,会计师事务所进驻各单位开展现场审计工作;

(三)问题整改阶段:7月27日至9月30日,被抽查单位对照审计反馈问题逐项整改,报送整改报告。

二、抽查审计实施机构

青海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青海瑞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西宁海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三、抽查审计对象范围 

本次抽查审计对象为在青海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省级社会团体3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家。(详见附件1)

四、抽查审计内容

查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相关账簿、审批单据、财务票据、合同协议等资料;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管理是否规范;检查是否存在违反非营利法人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往年度。(详见附件2)

五、抽查审计方法

本次抽查审计主要采取进驻现场、听取介绍、收集资料、查阅制度等方式,以及采用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重新计算及分析等方法进行审计。

六、工作有关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主动配合核查。各被抽查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本次审计第一责任人,须统筹内部力量,全面梳理完善各类台账、凭证资料,全力配合审计问询、查阅、核查等工作,严禁推诿拖延、隐匿篡改、擅自销毁相关资料。

2.坚持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各单位对照审计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项闭环整改。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采取约谈、限期整改、降低评估等级、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等监管措施。

3.规范资料报送,深化成果运用。各社会组织切实以本次抽查审计为抓手,举一反三查摆党建、内部治理、财务管理等突出问题,补齐制度短板,建立常态化自查整改机制,持续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治理水平;严格对照时限要求,分类梳理审计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及佐证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附件:1. 省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单位名单(点击名称即可下载,下同)

2.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审计重点

3.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模板

 

                                  青海省民政厅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