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级社会组织:
为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民发〔2017〕45号)》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第一批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审计时间
2024年7月—9月。
二、抽查审计实施机构
本次抽查审计由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组织实施,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参与,与青海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青海昆晟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共同完成。其中,省本级登记的慈善组织抽查审计由青海昆晟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完成。
三、抽查审计数量
根据《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部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本次共随机抽查审计青海省民政厅登记的社会组织49个,(名单详见附件3)。
四、抽查审计内容
(一)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查看社会组织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相关账簿、审批单据、财务票据、合同协议等资料;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管理是否规范;查看年度报告、党建情况、业务活动情况、举办论坛情况、制定制度和执行情况、收费情况、分支(代表)机构管理情况、支出及关联交易违规情况、公益项目情况、接受境外捐赠资金情况,及其他违反财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违反非营利法人属性等要求的情况。
(二)慈善组织
查看慈善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会计报表、相关账簿、审批单据、财务票据、合同协议等资料,重点检查慈善组织的内部治理、机构设置、财务管理、专项基金、公开募捐、慈善项目、善款使用、保值增值、信息公开等情况。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五、抽查审计方法
本次抽查审计主要采取进驻现场、听取介绍、收集资料、查阅制度,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重新计算及分析等方法进行审计。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社会组织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审计检查顺利开展,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上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抽查审计工作。
(二)各有关社会组织不按规定配合抽查审计工作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青海省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工作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三)本次抽查审计结果作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综合监管的内容之一,与评估登记、信用信息、扶持措施、年检工作等挂钩。
附件:1、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审计重点(点击名称即可下载,下同)
青海省民政厅
2025年7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利庚 0971-4399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