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受教育权利,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州民政局主动作为,积极联合州教育部门从“五个加强”入手,力争做好全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
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比对核查数据。要求各县民政部门在春秋季开学前深入排查及时发现未纳入教育保障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详细了解儿童们的居住环境、生活现状,并与他们面对面沟通,充分了解他们当前的健康、生活和学习情况,掌握他们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需求。主动向教育部门提供辖区内7-15周岁适龄儿童花名册进行核查对比,将适龄儿童及时纳入教育保障和控辍保学范围内,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合法权益。
加强劝返复学,因户因人精准施策。依托省控辍保学数据核查比对,要求各县教育部门进村入户及时劝返辍学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因地因家因人精准施策,综合运用感情、经济、行政、法律方式,切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实行跟踪落实,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校就读。
加强关心关爱,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帮扶力度,全面核实各县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各方面信息,及时掌握了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掌握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行为情况等信息,提供心理辅导和教育关爱,确保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
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增强法治意识。采用多种宣传方式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政策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同时组织动员村(社区)干部、儿童主任、志愿者等,及时主动发现疑似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情况,指导其监护人或照护人主动申请相关保障,确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扎实推进。要求民政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的督促指导,完善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重要内容。加强对区域内困境儿童的管理监督,为困境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