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活动

青海省启动2023年“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

时间:2023-05-05   来源:办公室   作者:朱明芳  浏览次数:6290
  近日,省民政厅印发《青海省2023年“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建立评估结果与政策调整挂钩机制,确保养老服务监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近日,省民政厅印发《青海省2023年“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建立评估结果与政策调整挂钩机制,确保养老服务监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展开方式、实施步骤和责任要求作出了安排,并提出四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进行监管政策评估,全面摸清底数。主要对全省养老服务监管制度建设、机制运行、能力提升、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评估,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明确新形势下养老服务监管的重点方向和目标任务。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提升,推进重点工作。强化养老服务法律法规和标准宣贯执行,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开展好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加强养老服务信用监管,深入推进养老服务政务公开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完善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持续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各类安全隐患,严惩欺老虐老事件。三是实施绩效评价“回头看”,加强成果应用。依据省民政厅养老服务绩效评价和省财政厅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绩效评价结果,结合2022年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任务,对前期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和整改任务较重的地区进行“回头看”,提高评价结果应用水平,规范全省养老机构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四是加强创新探索和应用,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推动应用“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着重在养老服务新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探索创新,注重监管效能成果转化,推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监管困难问题,为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和政策体系提供支撑。
  省民政厅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深度融合、同步推进,指导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扎实开展好“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推动养老服务监管制度持续完善,监管机制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监管成效更加突出,助推新时代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编审:朱彦清 编辑:霍艳珺 供稿:朱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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