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基层治理的新要求、新任务,格尔木市立足本地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在提高社区“两委”委员待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基层治理方面拿出了新举措、迈出了新步伐,进一步激发了社区“两委”成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增强了社区工作者岗位的吸引力。
在政策落实方面,突出一个“稳”字。贯彻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全省社区工作者报酬体系的通知》,全市所有社区“两委”成员全部按照“三岗17级”报酬体系进行保障,同时积极推动落实社区工作者报酬动态增长机制,为全市社区高效运转,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职能作用提供了坚实保证。
在实践探索方面,突出一个“新”字。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进一步提升社区“两委”待遇保障,从2023年1月起为全市社区“两委”成员在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的基础上,增缴“住房公积金”,真正让社区“两委”成员缴纳“五险一金”成为现实。将提高待遇所需资金全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按照个人5%、单位5%的比例进行缴纳,市民政部门负责做好每年经费预算、指标申报等工作,格尔木市成为海西州首个为社区“两委”委员缴纳公积金的地区。
在关心关爱方面,突出一个“情”字。近年来,随着社区工作种类及服务项目的拓展,交通通讯成本持续增加,格尔木市于小节着眼、小事着手,时刻关注社区工作者需求,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的政策要求,于2023年1月起按照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每人每月100元,委员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交通通讯补贴,让社区工作者们工作得更加顺心、暖心、安心。
编审:陈楠 编辑:霍艳珺 供稿: 冯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