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省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凝心聚力兜底线、保稳定、促发展,年内累计投入民政事业经费54.06亿元,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有效服务了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是坚决扛起兜底保障政治责任,有效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大局。修订完善特困供养办法、低边家庭审核确认办法等多项兜底保障政策,圆满完成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全省全年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5.7亿元,有效保障了62.5万民政重点救助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全力推动审计整改和专项治理落实落细、取得实效,国家审计署反馈我省民政领域的148条问题线索和省审计厅反馈全省救助补助资金方面的305条具体问题全部整改,相关工作做法被民政部简报采用推广。着力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年内交换监测人群基本数据23.02万条、核定低保边缘和支出型贫困对象21.71万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0.77万名易致贫返贫农牧区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二是牢固树立人民至上工作理念,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和自然灾害严峻考验。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稳住经济大盘部署要求,推动制定的7项政策举措落细落地,先后分两次为36.8万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98亿元,连续5个月为全省63万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低边人口、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600万元。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疫情防控和救灾工作大局中的积极作用,全年累计救助因疫遇困群众8.7万人次,发放救助补助资金9000多万元,先后开展灾后临时救助338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18.12万元,及时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了受灾群众身边。
三是着力打造民政工作青海样板,有效提升民政工作精度深度力度温度。连续第14年调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并同步提高特困供养和孤儿保障标准。积极推动社会救助提标扩围,城乡低保人数较上年度增长1.6万人。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印发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出台加强西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争取国家激励工作方案。推动解决经营性公墓建设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累计为11.3万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1.68亿元。出台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社会团体年检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0余份,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整治活动,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418家。投入资金5.29亿元实施民政设施建设项目276个,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
四是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创新,有效破解民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扎实推进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试点,指导西宁市、海北州探索城市、牧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有效形式。推动19家儿童福利机构完成转型,我省门源县、共和县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地区。疫情期间,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改造殡葬服务设施,8个婚俗改革试点地区实现移风易俗工作小组和红白理事会全覆盖。采取社区工作者岗位招用计划等七项举措推动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打造了18个国家级和省级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示范点。全面推进西宁市和海西州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抽查试点工作,健全完善国家公园志愿服务管理政策机制。
五是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有效确保民政对象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工作,深化排查整治、细化防范措施、提升应急能力、严格应急值守,全省民政领域始终保持安全稳定。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及时对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心关爱工作,指导城乡社区做好协调联动工作,有序推动民政系统疫情防控重心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有效服务了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编审:朱彦清 编辑:霍艳珺 供稿:贾仁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