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青海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青编办发〔2020〕76号),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青政办〔2022〕47号),省民政厅以2021年公布的青海省民政部门权责清单通用目录为底本,按照行政职权调整变化情况,认真研究提出权责清单调整意见,运用“两个坚持”全面完成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动态调整工作,实现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
坚持多方协同,严把清单质量关。积极协调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对权责清单通用目录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确保清单合法依规。积极对接厅机关各执法部门积极配合,认真梳理修改,保证了执法部门权责清单的全面性、准确性、合法性、规范性。
坚持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完善。进一步规范权责清单的调整主体、权限、时限、程序、责任和具体要求,并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决定、政府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变化等情形调整权责清单,确保权责清单调整及时、科学规范。
目前,省民政厅动态调整完成的全省民政部门权力责任清单,共有行政执法事项125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79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监督5项、行政给付3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公共服务2项。此次行动态调整为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督制度、规范权利运行,积极推进权利和责任“全过程”监督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编审:李玉峰 编辑:山永鹏 供稿:谢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