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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民政局】海东市民政局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时间:2022-10-13   来源:办公室   作者:海东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6019
  2022年以来,全市民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海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温暖过冬问题,及早考虑、及早排查、及早安排,积极落实城乡低保工作、拓宽救助申请渠道、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等措施,加强疫情期间兜底保障各项工作,织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
  2022年以来,全市民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海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温暖过冬问题,及早考虑、及早排查、及早安排,积极落实城乡低保工作、拓宽救助申请渠道、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等措施,加强疫情期间兜底保障各项工作,织密织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
  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22年1-9月,全市共为15.53万余人次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5.47亿元,具体是:为城市低保对象10194人发放城市低保金5441.61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71205人发放农村低保金32099.02万元;为特困供养对象5285人发放特困供养金6833.87万元,发放临时救助68690人次10315.45万元,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按照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供养对象1000元/户/年,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对象800元/户/年的标准发放了冬季取暖救助资金。为3.95万户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救助资金3274.98万元。9月底资金已通过社会化发放渠道发放到每一个困难家庭手中,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加大疫情期间临时救助工作。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及时制定印发了《海东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城乡低收入及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同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灵活性、及时性的特点,对符合急难型临时救助条件的人员,通过“先行救助”的方式,简化救助程序,直接予以救助,待急难情况缓解后,再登记补齐经办手续。加大对有劳动能力,因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返岗复工,暂时出现生活困难人员予以临时救助,各级民政部门密切关注低收入、低保边缘群体基本生活状况,发现低收入、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生产、就业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群众及时把符合救助政策的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据初步统计,对因疫情原因导致无法外出打工和在外务工人员生活存在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349户1487人223.1万元。
  全面开展低保动态摸底排查,确保救助政策落地见效。海东市动态监测预警机制通过共享医保、残联、人社等部门的数据,将因疫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家庭、患有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登记发证残疾人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通过主动申报发现一批、入户走访发现一批、部门对接发现一批、动态监测发现一批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低收入和支出型家庭信息库。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等纳入监测范围。目前全市共有336104人纳入监测范围,已录入监测人口67206户250578人,已认定低收入人口(低保边缘人口)和支出型贫困家庭22145户85701人。
  尽管在疫情期间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取得了一定实效,但也存在救助水平偏低、乡镇社会救助审批确认时间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还不完善等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解决。下一步切实做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持续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确保低保对象认定准确,保障待遇确定合理。加强低保动态管理,按月监测城乡低保对象,及时将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城乡低保政策的人员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及时将死亡或收入明显超过低保标准的人员停发低保,确保实现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深入开展困难群众摸排工作。通过进村入户等形式切实发挥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机制,深入细致的排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状况,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面落实分类施保、渐退帮扶、单人保、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政策,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探访巡视制度,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保障力度,确保困难群众过冬不受疫情影响,加强与其它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安全、稳定、温暖过冬。全市民政部门全方位宣传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等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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