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黄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通过立法,该条例是我省首部城乡社区治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内容涵盖社区设施建设、社区治理、社区服务、保障措施等方面,为健全齐抓共管、多元参与、共治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格局,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发展提供了地方立法保障。
近年来,黄南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工作部署,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综合保障,城乡社区治理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一是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实践。落实“四议两公开”等工作制度,积极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河南县优干宁镇延巴社区被评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立红白理事会,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有力促进了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县编制小微权力清单,强化村级权力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优化社区治理服务机制。依法厘清基层政府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明确社区常规准入工作事项41项。开展社区“万能章”清理工作,共计取消证明事项198项,有力减轻了社区工作负担。城乡社区广泛开展针对困难群众的志愿服务活动。压实社区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人员管控、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等措施,筑牢疫情防控社区防线。三是强化城乡社区综合保障。加强社区治理人才队伍建设,5名社区工作人员考取了专业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推动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全州30个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均达到300平米以上。严格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4项补贴”和社区工作者3岗17级报酬体系,城镇社区“两委”成员报酬最高达5778元,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报酬达到当地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夯实了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物质基础。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以《黄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公布实施为契机,总结推广黄南州在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建设、能力提升、立法保障等方面的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指导各地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主线,以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社区服务需求为目标,强化党的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创新治理模式,丰富自治实践,积极开创城乡社区治理新局面,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让基层更加和谐稳定,让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
编审:陈益刚 编辑:山永鹏 供稿:李洪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