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今年4月至7月对全省4100多家社会团体开展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采取清除一批、整改一批、激活一批的措施,净化社会团体发展环境,推进社会团体规范法人内部治理,维护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良好发展秩序,促进社会团体高质量发展。
《通知》重点对已完成社会团体授权任务和宗旨使命、超出社会团体章程规定宗旨和业务范围、名称或业务范围有相同相似、另行制定章程的、内部管理混乱影响正常运转等20种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违法违规情形进行整治。
《通知》要求全省社会团体尤其是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要认真对照整治重点,逐条逐项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违法违规情节较轻的分支(代表)机构,通过变更名称、调整业务范围、合并等方式进行全面整改;对内部管理混乱影响正常运转的或连续两年及以上不开展活动等违法违规问题情节严重的分支(代表)机构,立即予以终止。
民政部门将联合业务主管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开展现场检查和抽查审计工作。对不规范行为较轻的,发出整改通知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查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的,立即予以取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