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提升社区防控能力。要认真指导社区执行本地社区防控方案,切实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实现常态化防控和疫情应急处置快速转换;精准实施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分类管理措施,重点做好本社区防控策略宣传,群众诉求回应和应急处置。要进一步完善社区防控体系。加快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机制全覆盖,提高组织群众参与能力;建立社区疫情防控和民政设施疫情防控联动机制,统筹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和民政服务设施疫情防控工作;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各项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落实好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我省出台的相关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文件精神要求,做好职业伤害保障、提供工作条件支持、切实减负减压、保障身心健康、加强关爱慰问、开展表彰褒扬、加强典型宣传等关心关爱措施。要动员社会力量充实社区防控。指导创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的疫情防控机制,持续完善“五社联动”在社区防控工作中的应用模式,增强对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支撑力度。要及时报送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及时梳理汇总本地区社区防控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先进事迹、社区防控工作动态等信息,弘扬抗疫精神,宣传正能量。要压实社区疫情防控层级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尽快安排部署有关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做实做细社区疫情防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安排部署+检查督导=落实落细。省民政厅将加强对各地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指导各地组织社区工作者更加精准、专业、安全地开展社区防控,落实好一线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各项举措,守好社区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不断提升战斗在社区一线的广大社区工作者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编审:陈益刚 编辑:樊国丽 供稿:冯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