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青海省民政厅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时间:2022-02-11   来源:政策法规处   浏览次数:14568
  2021年,省民政厅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紧紧围绕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有力地推动法治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全省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2021年,省民政厅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紧紧围绕省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有力地推动法治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全省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年内厅党组集中学法5次以上,特别是充分利用“12.4”等时间节点,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学习宣传活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厅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全省“四个民政”建设重要内容,研究制定《青海省法治民政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对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做到全省法治建设与民政工作同督办、同检查、同考核,从立法、规范性文件管理、执法、普法等方面提出要求,年终以“深入全省各地开展‘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意见、解决突出问题’专题调研”为主题,对州县两级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开展调研督查,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依法履职尽责,增强服务效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配合省委编办修订完善《青海省民政部门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共计125项,对标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目录清单库,全面完成省民政厅“双随机、一公开”“两库一清单”录入工作,并对7个部门事项和3个部门联合事项进行了抽查,对原列入暂不脱钩的7家行业协会完成脱钩改革任务。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全省排查出的875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已注销登记132家,撤销登记76家,完成整改50家。完成养老机构“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责任清单的制定。开展高龄补贴线上线下申请,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老人少跑路”。将“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转配企业资格认定”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完成“证照分离”改革任务。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审查认定“跨省通办”。完成西宁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开展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试点,推行“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
  (三)构建法规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做好《青海省村务公开条例》《青海省殡葬管理条例》和《青海省救助条例》的调研论证工作。严格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先均由厅政策法规处和厅聘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全年对53份合同、1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3次厅务会研究的35件重大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核,提出法律意见510余条,确保了法律顾问在依法推进“四个民政”建设等方面作用的发挥。制定《青海省设立镇标准(试行)》《青海省设立街道标准(试行)》《青海省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办法》和《儿童福利机构儿童入院接收程序》等5项标准的民政领域我省地方标准。全年制发的民政法规政策均以通知公告方式通过厅门户等网站、媒介发布,有力提升了民政工作社会知晓率和公众认知度。
  (四)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印发《青海省民政厅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青海省民政厅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青海省民政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实化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强化民政领域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年内办理社会组织审批事项136项、备案220项、指导换届81家;有序完成622家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56家社会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分别将247家和9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民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厅机关27名行政人员参加了全省行政执法培训班,经考试合格重新办理了行政执法证。
  (五)强化制约监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从严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做到该填必填、应报尽报、从严审核,提高如实填报率,年内共填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7人。将法治建设纳入年终考试述职的重要内容,要求厅级领导干部、各处室局负责人在年终考核会议上公开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建议提案35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全年公开政务信息818多条,办理公众政策咨询答复95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全年依法处理行政诉讼案件2件,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再审一案,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受理的申请监督一案,不予支持申请人的监督申请。办理民事案件1件,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再审一案,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全年信访接待群众来访16人次、办理网上信访件89件。
  (六)开展培训教育,增强法治素养。认真组织厅级干部参加法治讲座带头学法,举办“民政干部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开展“全省养老护理员培训”等专项法律培训。出台《全省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民政系统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上,通过持续强化教育培训等措施,为全面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指导全省村(居)委会结合“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活动,发放宪法、民法典资料,宣讲法律知识。编写《社会事务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汇编》《青海省志区域建置志》等普法资料,有效普及了民政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厅机关71名干部开展网上学法积分以及22部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学习考试,合格率均达到100%。民政网全年访问量达551200人次,微信公众号关注量突破3053人,让法律法规政策走入千家万户。
  二、主要工作亮点
  (一)行业协会脱钩改革再创佳绩。报请省委“两新”工委明确部分省级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隶属关系,将原列入暂不脱钩的7家行业协会完成脱钩改革任务,突破了制约我省行业协会商会管理难点、痛点“瓶颈”,对彻底解决我省独立性不够强、行为不够规范、发展生态体系不完善、核心竞争力不够强、法律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的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农牧区养老服务创新见成效。举办治多县全省农牧区养老服务工作观摩会,在全省推广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为主线、构建“机构养老服务为基础、其他服务形式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治多模式”,尤其重点学习推广充分关爱“一老一小”身心健康的“老少同楼”模式、具有牧区特色的居家养老“网格化”管理模式,率先为我省高海拔自然条件差、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养老服务供给不充分、不平衡的广大农牧区养老服务发展探索创新了新思路、新方法。
  (三)行政区划管理实现新突破。《青海省设立镇标准(试行)》《青海省设立街道标准(试行)》的出台,首次解决了我省乡级行政区划调整没有标准的空白,对基层稳妥有序开展乡级行政区划设置提供了规范和依据,对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对助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青海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的好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依法保障青海民政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还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为:一是有些民政法规制度、体制机制还较滞后,不适应当前民政工作的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有待持续完善;二是民政法规政策较多,宣传不够精准,入眼、入脑、入心不够,需要不断强化;三是基层民政行政执法人力严重不足,加之民生福祉保障工作量较大,需要持续加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力度。
  四、明年工作思路
  2022年,省民政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将切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化民政政策创制工作力度,推进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建设深入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民政政策法规的配套政策创制工作,为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供政策机制保障;二是改进宣传方式,创新宣传载体,强化全方位深层次宣传,不断增强民政法规政策的社会知晓度;三是配合基层民政部门主动与编制部门协调沟通,在增加基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同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升民政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和公开化水平。
青海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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