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青海省为困难群众发放“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

时间:2021-12-31  [要情112]   来源:办公室   作者:刘永瑾  浏览次数:13052
  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在“两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为全省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在“两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为全省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500元,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每人4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每人560元。本次补贴将发放1.56亿元,惠及全省城乡困难群众36.95万人,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各项措施密集出台,资金投入持续加大,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民生保障的安全防线进一步筑牢。经统计,我省自2011年首次发放“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以来,已连续十一年在“两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累计为634.94万人次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18.38亿元。
  此次发放“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关怀,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确保全省困难群众能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下一步,省民政厅将密切关注其他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对于其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和家庭,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等途径予以解决。
编审:陈楠 编辑:樊国丽 供稿:刘永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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