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参加学习的组织类型和数量有所增加。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新社会组织在原有459个社团、民办非、基金会的基础上,新增县级律师事务所48个,共计507个。二是新社会组织中党员人数明显上升。经统计,新社会组织中除机关党员外,共有519名党员参加学习。三是指导员队伍已基本建立。最为明显的是海东地区,180个村中均已派干部驻村指导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四是学习实践活动载体不断创新。青海省康乐医院以“营造和谐医患关系”为学习实践平台,互助县西山乡马铃薯种植协会开展了“联系经销商,争做经纪人”的主题活动,省律师协会确定“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求真务实,完善律师工作体制机制,提高服务科学发展水平”为活动载体。
结合我省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建设相对落后,部分业务主管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工学矛盾突出等问题,调研组指出,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要结合自身情况,围绕“健全组织、提升能力、服务社会”的总体目标,努力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编审:那永成 编辑:刘西成 供稿:贾 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