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关于省人大十三届六次会议第213015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4-01-22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50176
尊敬的党占秀、李芳代表:   两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保障及工作监督的建议已收悉。该建议对完善我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针对性和专业性,对于推动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现答复如下......
青民函〔2021〕201号
尊敬的党占秀、李芳代表:
  两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保障及工作监督的建议已收悉。该建议对完善我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针对性和专业性,对于推动我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建成养老服务制度框架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青海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青海省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综合性政策,为未来一个时期我省养老服务发展做出了系统部署谋划。有关部门重点围绕财政金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培育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实施性政策措施。我厅也相应制定了《青海省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办法》《青海省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养老机构设施星级奖励办法》和《青海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规程》等,推动我省养老服务工作标准化建设。各市州党委、政府也相应出台了适合地方实际的养老服务工作政策措施,为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政策和制度保障。
  二、推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改革
  2014年,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青民发〔2014〕152号),动员社会力量提供居家和机构养老服务。今年8月,结合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各类服务提出的新要求,修订并印发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青民发〔2021〕11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补贴对象,突出重点服务群体,提高补贴标准,在保障困难、高龄老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同时,重点向失能老年群体的照护需求倾斜,为“十四五”期间进一步优化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供给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7年,组织开展养老服务评估工作。西宁、海东和海北列为试点地区,完成了对三个地区15余万老年人的筛查评估,初步形成了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实现了动态管理,基本做到了服务对象精准,服务需求明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助资金标准的差异化。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2020年,印发了《青海省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办法》(青民发〔2020〕126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评估办法》将原来的4个等级29项展开细分,增加到了8个等级115项。根据老年人身体失能和认知失智程度,评定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和能力完好4个等级,同时,评定出1级至8级八个照护需求等级。各级民政部门依据评估结论为辖区失能老年人办理护理补贴、安排其居家养老照护服务、入住公办养老机构、配置康复辅助器具、提供康复护理服务、发放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以及其他按规定应该使用评估结论的情况。通过开展老年人评估工作,完善了服务对象条件审核机制,使服务对象更精准,服务内容更丰富、补贴标准更合理,提升了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监管制度
  我省注重强化养老服务各项标准的贯彻,连续四年开展养老机构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养老机构能力提升工程,较好的提升了养老机构服务管理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持续联合消防、住建等部门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了养老机构监督管理,确保了机构安全运行。今年,重点开展了新一轮的养老机构设施星级评定工作。通过评定工作,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标准化意识,强化养老服务机构行业监管,不断规范和改进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与管理。同时帮助老年人选择值得信赖的养老服务机构,便于社会监督,更好地保障老年人权益。为补齐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空白,今年7月,积极推动省政府出台了《青海省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构建了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监管格局。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把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监管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加强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加大对培训评价组织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监管,依法依规惩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业禁入限制措施。
  四、加大养老服务资金保障力度
  不断加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积极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投资资金约14.09亿元,组织实38个养老服务机构、10个敬老院、11个老年活动中心、80个日间照料中心新建项目,新建、改扩建农村幸福院498个和养老机构设施能力改造提升工程项目197个。对全省现有养老机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人员配置、入住老年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科学利用现有资源,对供养人数较少、服务功能较弱的供养服务设施逐步关停撤并,改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或农村互助养老设施,有效规范了养老机构运营服务和管理,促进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整体提升。7年来,中央和省级财政共计拨付购买养老服务补助资金9.96亿元,其中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资金8.8亿元,农牧区困难老人代养服务补助资金8609万元,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资金2991万元,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年均惠及全省约30万人次,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累计投保超235.45万人次,赔付金额达3629.92万元。每年全省各级财政共支出约4.4亿元,为全省7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增强了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不断发展壮大养老人才队伍
  2020先后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从省政府层面提出:将养老护理员培训作为职业培训和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对参加养老服务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且培训合格的劳动者,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建设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并重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加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并提出了到2022年底前,养老院院长培训率达到100%以上,养老护理员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率达到100%,养老服务和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95%以上的指标要求,从顶层设计上保障了我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健康有序发展。自2013年以来,参加省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的养老护理员已达2000余名。2021年我们联合省人社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年内计划完成1200名养老护理员的培训任务。2021年在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大力支持下,汇聚国内顶尖养老服务领域专业师资,举办了我省首次全国性的养老服务专业培训班,我省参训人员达640余名。从2019年起开始组织全省养老护理员大赛,吸引了8个市州的200余名护理员报名参赛,通过举办大赛促技能提升,为养老护理人员搭建了一个开拓视野、展示才能、相互学习的平台,促使越来越多的养老护理服务优秀人才不断涌现,提升了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荣誉感。
  二、下步工作
  随着我省经济、生活、医疗等保障水平的提高,我省人口预期寿命也将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将持续加深,高龄和失能失智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多,养老服务需求将持续增长。我省养老服务处在初级阶段,社区和居家养老工作仍存在许多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努力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在构建养老服务发展格局上下功夫。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把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统筹考虑和谋划,形成基本养老服务、非基本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新格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发展非基本养老服务,把养老服务按照基本与非基本两个模块、事业与产业两个路径来分类指导推进。发挥养老服务保障民生、促进就业、拉动内需、激发新消费的广泛作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新动能。
  二是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上下功夫。深入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保障,探索建立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切实发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基础作用,发展社区嵌入式、小型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和家庭养老床位。大力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增强失能照护能力,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依托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社区范围内大力发展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将养老服务延伸到家庭和社区。促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相对均衡覆盖,城乡养老服务发展更加平衡。
  三是在健全养老服务网络上下功夫。构建县区、乡镇、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具有区域综合功能的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打造“十五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让养老服务资源聚集在老年人床边、身边、周边,增强服务的集约化、便捷化。构建“分层分类、平战结合、高效协作”的养老服务应急救援网络,积极应对养老服务领域出现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事件。健全综合监管网络,形成多部门监管合力,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四是在发展专业人才队伍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养老服务各类专业人员比例,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形成专业服务的技术体系。在专业模式方面,要推动形成社会工作、医生、护士、养老护理员、康复师、膳食营养师等专业团队,打造全人、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模式。在专业人才方面,加强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推进大规模培训项目,持续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薛莹   联系电话:0971-4399343
                             
青海省民政厅
2021年10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上方广告
相关链接
青海新闻网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华慈善网 新华网 青海新闻网 青海人民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Copyright 青海民政信息网-主办单位: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mzt.qinghai.gov.cn Reserved. | 青ICP备05001072号-8
信息中心:0971-6166130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40
2006-2022 mzt.qing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208号

党政机关
青海民政公众号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找错
民政通办小程序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