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明春和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生活的安排部署,近日,州民政局下发《关于扎实开展今冬明春和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寒冬送温暖”集中临时救助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今冬明春和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寒冬送温暖”集中临时救助活动。
《通知》明确,本次集中开展“寒冬送温暖”临时救助活动从11月底开始到12月底结束。各乡镇重点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因疫情或其它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减家庭,留守老人、留守儿童以及残疾人等为重点(含僧尼),扎实开展走访排查的基础上,确定困难群众人员名单,由县民政局审核把关后,果洛州民政局将从11月20日开始,组成工作组赴各县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开展集中临时救助,集中临时救助采取以“一卡通”方式直接打入救助对象个人账户中进行。并按照家庭人口3人以下(含3人)的每户不低于1000元救助标准;家庭人口3人以上的每户不低于3000元救助标准进行集中临时救助。
《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实效。全州民政部门要把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作为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保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返贫预警监测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氛围。全州民政部门将结合活动实施方案,从政策层面上加强舆论宣传,从党和政府关注与人民群众需求的结合上挖掘新闻点,进一步聚焦民盼民愿民需及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解决,精心策划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州民政局工作组将严格按照要求赴各县参与集中救助活动,确保“寒冬送温暖”集中临时救助活动这一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并严格执行《果洛州转作风重实干抓落实若干规定》,不给基层和临时救助对象增加负担。
《通知》强调,各县民政部门在开展好“寒冬送温暖”集中临时救助的活动的同时,要继续深入基层和困难群众中进行摸排(含僧尼),及时给予在摸排中发现的困难群众进行临时救助,并积极推行“资金+实物+服务”救助模式,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确保临时救助这项民生工作落到实处,使广大百姓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