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海西州民政局按照省、州两级指挥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时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民政领域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响应,制定工作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力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各地民政部门积极指导辖区内各村(社区)深入实地,对人群密集场所如快递公司、学校、企业、宾馆、广场等开展定期消杀,做好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的清洁、通风、垃圾分类处理、环境整治等工作。二是配合医院、社区门诊等单位积极开展第三针疫苗接种工作。三是落实村(社区)服务(活动)场所防控措施,严格开展测温、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1米社交距离、减少人员聚集等防疫规定。四是加强外来反州人员的监测及防控工作,在显要位置公示网格管理负责人,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对外来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日常健康监测,开展分类管理工作。五是严格落实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防疫期间各类信息动态。六是抓好舆论引导,利用微信群及电话等方式向居民宣传防疫常识,及时更新官方信息,做好重点地区人员排查,告知辖区居民出行注意事项等;张贴宣传海报普及疫苗接种及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居民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控能力。
全州各地基层自治组织身处疫情防控一线,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力量,引导所在辖区居民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让群众放心,让政府省心,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