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民政部第四巡回指导组莅临我省检查指导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

时间:2009-11-25  [要情135]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作者:白杨   浏览次数:27561
 11月12日至14日,民政部第四巡回指导组组长、部办公厅副主任戚学森和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干部郑帅、王一鸣一行3人,对我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11月12日至14日,民政部第四巡回指导组组长、部办公厅副主任戚学森和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干部郑帅、王一鸣一行3人,对我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指导组听取了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副组长、省民政厅副厅长马俊德同志关于我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开展情况以及第二阶段工作安排的情况汇报,并赴我省的建筑业协会、西建中英文学校、互助县西山乡马铃薯协会等3个新社会组织的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实地检查指导。

民政部第四巡回指导组对我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现阶段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二是反应迅速、组织全面;三是重点突出、开局良好。同时对下一步的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一要分清情况,抓住重点,带动一般,扩大覆盖。对于已经确定的16家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新社会组织重点指导,认真培育,大力推广,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二要突出党建工作重要性,创新党建工作新思路。要以党建工作为抓手,认真研究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党组织活动来寻求解决的途径,真正发挥党员和党组织的作用,扩大党在新社会组织中的感召力、影响力和凝聚力。三要创新学习实践活动载体,注重实效,把握进度。要结合青海省新社会组织的特点,既有全省范围内统一的活动载体,又能结合不同种类、不同行业新社会组织的自身特点,设计出适合其更好发挥作用的活动形式。同时把握好各个阶段的进度,注重各阶段之间的衔接,保证活动不掉队、不脱节。四要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富于合力的工作机制。要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指导,业务主管单位具体负责实施”的工作机制,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切实把这次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抓紧抓好抓实。

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西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高新荣,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组“两新”组织组组长、青海大学成教学院副院长刘德成等与会陪同。

编审:那永成 编辑:刘西成  供稿: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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