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作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积极整合社会和(村)社区的各类服务资源,养老服务机构覆盖面和受益人群逐步扩大。今年起,西宁市将针对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老年养护院、老年养护中心、养老示范基地等)设施条件、设备配置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施供养机构改造提升,到2022年年底前,有意愿的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可达100%。所有敬老院全部达到一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个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优先满足辖区内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需求。
同时,西宁市将持续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健全完善以“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急”等服务为主要内容,社会力量为主体、专业化团队为支撑、康复保健为补充、居家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规范的养老服务。制定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项目、供给对象、供给方式、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主体。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利用具有紧急救援、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呼叫终端设备,实现老年人健康动态监测机制。
编审:刁成秀 编辑:樊国丽 供稿:秦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