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法规

关于印发《青海省城乡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2-10-12   来源:社会救助处   浏览次数:53876
  关于印发《青海省城乡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开展城乡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及救助工作,保障我省城乡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青政〔2014〕59号)、《青海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审核审批办法》(青政办〔2019〕92号)等文件规定,省民政厅、财政厅、医疗保障局、教育厅制定了《青海省城乡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城乡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doc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上方广告
相关链接
青海新闻网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华慈善网 新华网 青海新闻网 青海人民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Copyright 青海民政信息网-主办单位: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mzt.qinghai.gov.cn Reserved. | 青ICP备05001072号-8
信息中心:0971-6166130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40
2006-2022 mzt.qing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208号

党政机关
青海民政公众号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找错
民政通办小程序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