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海省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青政办﹝2020﹞30号)相关要求,参照民政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省民政厅制定《青海省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参照执行。
青海省民政厅
2020年10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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