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安排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困难群众之中,果洛州民政局超前谋划,提前部署,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确保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全面落实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政策。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在坚持现有标准、确保低保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将低收入家庭中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个人申请或家人代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并加强贫困人口的摸底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目前,各县正在按照通知要求有条不紊开展中。
及时发放城乡困难群众取暖补助。全州按照城市对象、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每户每年1000元的标准为2430户城镇低保发放取暖补助243万元,为25户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发放取暖补助2.5万元。按照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每户每年800元的标准,为11502户农村低保户发放取暖补助920.16万元,为873户特困供养对象发放取暖补助69.84万元,9月底前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全部发放完毕。
认真做好低收入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全州按照城市低保对象、城镇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每月67元,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每月67元,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每人每月101元,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月111元的标准,8-9月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共为45253名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01.1万元。
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作用,进一步优化简化救助程序,切实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确定因疫情影响发生困难的群众,一律“先救助,后补手续”,第一时间把救助金发放到困难对象手中。同时,充分发挥“互联网+社会救助”平台作用,全面实现临时救助线上录入、审核和审批,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截至目前,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426.6万元,惠及城乡困难群众14907 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89%。
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生活保障金。为4928户12385人城镇低保户发放低保资金4245.7万元;为11590户38262人农村低保发放低保资金1.42亿元。为979名特困人员发放生活补助1088.3万元,发放护理补贴103.3万元。为1690名困境儿童共发放生活补贴213.3万元。为7695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222.3万元;为3533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180.2万。为10945名70岁以上老年人兑现高龄补贴资金346.6万元。为1301名农牧区老人提供代养服务,发放代养服务补贴170.4万元。及时将全州41名孤儿上报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救助对象,申请专项救助资金41万元。
扎实开展兜底排查工作。结合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各县民政局建立了局班子成员包抓乡镇,机关全体干部作战的工作责任制,逐村(社区)、逐户、逐人“过筛子”式排查,紧盯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对象等兜底保障对象,排查民政救助对象是否精准、准入程序是否合规、资金使用是否规范、保障标准是否符合政策,是否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退尽退;同时,还重点对各县边缘户、返贫风险户等进行排查核实,逐户逐人分析研判,坚决防止符合条件困难群众“漏兜”“漏保”的问题发生,确保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截至目前,全州对13189户42074人困难家庭逐一摸排核查,对162户479人进行类别调整,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583户1487人,新纳入低保891户257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