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加强党的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及省委王建军书记在看望“省直模范机关”受表彰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时的讲话精神,省民政厅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明确责任意识和强化作风纪律建设等方面着手,进一步巩固厅系统“省直模范机关”创建成果。
一是落实“六项要求”,深化模范机关创建的政治标准。全面建设讲政治的模范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努力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重大要求,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全面建设重学习的模范机关。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等关键书目、重点篇章,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民政工作难题的正确思路、管用举措和实际成效。全面建设能团结的模范机关。探索“党建+”模式,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组织开展“人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环境大整治”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实践和文体活动,增进机关内部交流沟通,营造昂扬向上、奋勇当先的机关氛围。全面建设有正气的模范机关。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始终,强化党规党纪教育,提升全厅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推进厅系统“三不”机制建设。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全面建设善做事的模范机关。突出政治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民政队伍建设。结合省情实际,深入开展“大调研、大讨论,抓特色、突亮点,补短板、强弱项”等提质增效活动,建立推动工作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努力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全面建设为人民的模范机关。树牢“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三聚三基”的重大要求,健全完善服务和保障民生政策体系,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生活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是立足“四个民政”建设,提升模范机关创建的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水平。着眼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智慧民政”;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建设“阳光民政”;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建设“服务民政”;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幸福民政”。积极探索新时代青海民政发展模式,全力打造贫困地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青海特色、高原地区社会服务综合改革的青海品牌、民族地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青海模式、西部地区民政事业转型升级的青海样板,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是围绕打造“三个生态”、创建“六型机关”、做好“七个表率”,打造模范机关创建的实践载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打造“三个生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立足民政机关建设实际,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团结干事的人文生态、干净清正的廉政生态。狠抓作风建设,积极创建“六型机关”。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担当型、廉洁型民政机关。引导党员干部争做“七个表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新时代最美民政人评选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争做学习的表率、忠诚的表率、实干的表率、担当的表率、团结的表率、自律的表率、创新的表率,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及时总结深化模范机关创建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大力宣传,营造氛围,不断巩固提升模范机关创建水平。
四是明确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为模范机关创建提供纪律保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激发模范机关创建的内生动力。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明确责任意识,对照《中共青海省民政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主动认领分工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落到位。切实严明政治纪律规矩。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加强风险点防控和监督执纪,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以严明的纪律约束,带动全厅上下争做遵规守纪模范。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着力解决好不按制度规定办事,工作弄虚作假,门好进事难办,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编审:刁成秀 编辑:樊国丽 供稿:贺世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