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努力实现《青海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底要实现90%以上的城乡社区成立1所为儿童及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的建设目标。八月底开始,由州民政局牵头,市、县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各乡镇民政分管领导、村委会主任、儿童主任及儿童指导员成立工作组,推进成立“儿童之家”工作。各地工作组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充分依托村(居)委会、党员活动室、农村互助幸福院、村级学校阅览室等建立“儿童之家”服务场所。截至目前,全州 30个社区,261个行政村、10个村级学校成立了301个“儿童之家”,打通了儿童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平台。
一是收集属地各类儿童的动态信息,建立分门别类的儿童状况档案,及时了解并上报农牧区留守儿童、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情况;二是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儿童福利相关政策。三是定期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安全教育,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四是建立运行监测预防、强制报告、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儿童之家”的建立,是为广大儿童提供了公益性服务的活动场所,为做好农牧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