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社区治理创新实践,全面有效推进全市村(社区)建设工作,激发广大社区工作者、卸任村(社区)干部和专业社会工作者积极投身城乡社区建设当中,近日,西宁市民政局制定印发了《西宁市村(社区)工作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对村(社区)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进行了优化和完善。
《办法》从适用范围、主要职责、入选条件、推选程序、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考评奖惩等九方面进行了明确。社区人才队伍按照职责不同,分别组建了三个团队,即:培训指导团队、服务社区社会组织的团队、第三方服务指导团队。培训指导团队主要负责协助民政部门抓好村(社区)干部业务培训指导,特别是针对新当选的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业务指导,帮助新当选的村(社区)“两委”成员在最短时间适应新岗位、胜任新工作。服务社区社会组织的团队主要负责为初创期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指导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开展便民服务,同时为居民提供个性化服务。第三方服务指导团队主要负责对申报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进行审查,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督导、评估、验收,特别是对社会组织机构建设、项目运作、服务质量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全程服务和督导。
在评选条件上,采取渐进提高的方式,每支队伍在满足理想信念和基本工作素质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分别明确。培训指导团队要具备:(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有12年(四届)以上村(社区)工作经验,中共党员,年龄60岁以下。(2)具有初级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有6年以上村(社区)工作经验,年龄60岁以下。(3)获得过市级以上相关荣誉,有10年以上村(社区)工作经验,年龄60岁以下,中共党员。服务社区社会组织团队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社会工作经验或者专业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第三方服务指导团队要具备:(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10年以上村(社区)工作经验,中共党员;(2)具有初级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有10年以上村(社区)工作经验。在推选程序上,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自愿的基础上采取单位推荐、个人申请、民政部门征集等方式参选人才库。
在队伍管理上,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各县区每年6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保证队伍作用的有效发挥。在教育培训上,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党性、业务培训,保证队伍综合素质满足工作要求。在考评奖惩上,采取“一事一评”方法,对工作开展好、有特色、能复制推广的,年度给予表彰。工作中谋取私利、违法乱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存在不适宜继续履行人才库成员职责五种情形之一的取消资格,不再纳入人才库管理。
通过单位推荐、个人申请、县区民政部门征集等方式,全市共上报413名人员。经市民政局审核,社区人才库3个队伍64人符合条件,其中:培训指导团队32人、服务社区社会组织的团队19人、第三方服务指导团队13人。
下一步,西宁市民政局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辈出的局面。同时不断改进完善《办法》,为人才成长创造良好条件,为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让想干事的人有事干,让能干事的人干成事,进一步推进西宁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编审:刁成秀 编辑:樊国丽 供稿:西宁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