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 次
(2020年3月27日) 2020年3月27日上午,厅长主持召开年度第1次厅务会议,副厅长韩永东、蒋跃成、杨凤欣、王发玉和驻厅纪检组副组长刘亚娟参加会议,厅机关有关处室局负责人列席会议。现将会议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青海省婚姻登记印章、证件管理办法》。为加强和规范婚姻登记印章和证件管理,根据民政部关于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要求,并借鉴和学习外省市成熟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婚姻登记印章和证件管理办法,共4章27条,分总则、婚姻登记印章管理、婚姻登记证件管理和附则部分。经会议研究审议,同意实施。
二、会议研究了《青海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变更编制主体的请示》。青海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原委托青海师范大学地理学院人文地理和城市规划专业师资、科研力量与具有相关咨询资质的公司共同编制。因原委托方提出的编制费用支付方式违反厅财务制度规定,故终止合作。经会议研究,同意将编制主体变更为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规划编制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规划费用23万元从省发改委下达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专项经费列支。支付方式为签订协议1个月内由我厅支付一零一研究所11.5万元,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支付余款。
三、会议研究了《全省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各地民政部门汇总上报的2019年节地生态安葬人数、类别,社会事务处予以复核,并与省财政厅进行了初步沟通。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2019年全省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分配方案》。并沟通省财政厅,拨付省级补助资金119万元,其中西宁市1万元、海东市12万元、海北州68万元、海南州2万元、海西州26万元、黄南州10万元。工作中要突出“节地”和“生态”核心意义,统筹考虑民众丧葬“传统”习俗,做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工作。
四、会议研究了《全面启动低保等救助信息系统人脸识别功能的请示》。针对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难的问题,借鉴我省人社部门和上海等地的先进经验,人脸识别系统可以做到精细筛查救助对象,排除条件不符人员冒领隐患,极大方便受助群众申请办理救助。经会议研究,同意实施此项工作。采取分散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实施,年收费预算29万元,从信息化维护项目经费中列支。
五、会议研究了《关于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工作的请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2019年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工作开展评估,涉及群众数量大,评估工作量大,要充分借鉴扶贫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做好前期基础工作,配备民族语言工作者。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委托专业调查机构或有关大学等第三方组织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工作,评估费用80万元,从省财政厅2020年社会救助绩效考核奖补资金中列支,采购方式按政府采购有关程序执行。
六、会议研究了《关于省福利慈善医院申请采购检验设备的请示》。根据福利慈善医院发展实际,为满足临床诊断需要,提升检验服务能力,医院拟自筹资金采购全自动血球分析仪、全自动尿液沉渣分析仪和全自动化学发光仪。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采购,采购资金为医院经营性收入,采购预算价格总计96万元,采购方式为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采购工作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依法予以实施。
七、会议研究了《压减厅机关2020年行政支出方案的请示》。2019年厅机关运行费用达159万元,较以前在原办公楼增长100万元,有限的预算金额与刚性支出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经会议研究,同意压减会议费、培训费及报刊征订费,优化出差购票价格性价比,加强车辆管理,严控耗材采购、强化水电暖支出管理,切实从日常工作中压减运行成本。
八、会议研究了《关于采购2020年社会组织抽查审计、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第三方机构的请示》。经会议研究,同意开展对部分省级社会组织2019年度财务抽查审计和符合相关条件的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询价方式,采购预算25万元,资金来源为社会组织管理局工作经费。要委托2家第三方机构开展审计,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防止“虚假”审计。
九、会议研究了《青海省诗歌朗诵协会成立登记的请示》。青海省诗歌朗诵协会申报资料和条件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已做初审。经会议研究,同意登记。
十、会议研究了《青海省雕塑家协会成立登记的请示》。经青海省雕塑家协会申报资料和条件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已做初审。经会议研究,同意登记。
十一、会议研究了《青海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成立登记的请示》。青海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申报资料和条件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已做初审。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登记。该协会属于行业协会,查验资料要仔细,审查程序要严格,须事先征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意见。
列席会议人员(8人)
刁成秀 厅办公室主任
冯军贤 政策法规处处长
李玉峰 规划财务处处长
蒋相梅 社会组织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孔德婧 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职员
冶成明 社会救助处处长
谭 晟 社会事务处处长
王 军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
许显录 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抄送:驻厅纪检组,厅机关各处室局,本厅各厅级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