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有关工作要求和指示精神,抽调精干力量,落实责任处室,指导各地扎实开展节后社会福利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社会福利机构封闭管理。全省疫情期间运行的156个社会福利机构严格落实疫情监测报告、应急响应制度,实施机构封闭管理,对4911名在院老年人、集中供养孤儿定期消毒和监测体温,做好24小时值守,开展疫情知识宣传教育,有力维护机构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强化信息报送。下发《关于做好社会福利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对养老机构、特困供养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中的集中供养、托养、救护对象和机构工作人员疫情监测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完成各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情况统计,专文指导各地做好特困供养机构疫情排查报备工作,建立全省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报告群,进一步畅通疫情防控上下联动渠道。三是转发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及时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技术指导各地做好老年人心理慰藉和内部管控,明确疫情分类处置办法,严防养老机构成为群体性感染“爆发点”,努力实现“精准防控”。四是发出社会倡议。省养老服务协会面向社会各界及会员单位发出倡议,倡议会员单位慷慨解囊,捐赠急需物品,帮助解决养老服务机构中疫情防控物资短缺现状。五是各地落实有力。各市(州)民政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对社会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管理,开展适时监测和防护工作,做好室内外消毒,暂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严防交叉感染,助力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编审:刁成秀 编辑:霍艳珺 供稿:李满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