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民政部相关工作要求,省民政厅迅速作出动员部署,第一时间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和工作要求传达至各地,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系列措施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对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针对老年人为肺炎疫情易感人群问题,为切断病毒可能传播途径,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从1月26日起对所有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除值班人员外,暂停一切外来人员入院探访老人,已外出走亲访友老人暂时不得回院,无特殊情况院内老人不得外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停止组织一切集体活动。同时,要求各机构做好日间排查、消毒等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
二是为各地提供防控指南和指导意见。1月28日,省民政厅再次对做好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转发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老年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为各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和具体操作指南。
三是建立疫情信息报告机制。省民政厅建立全省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微信群,在群内及时部署、通报、报告、交流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要求各养老机构(含特困供养机构)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自1月29日起,各市州每日报送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遇紧急、重大事项随时报告。此外,建立疫情防控预案备案制度,各养老机构按照《防控指南》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报所属地民政部门备案。
目前,各地民政部门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各项防控工作有序进行,全省各养老机构内未发生疫情。
编 审:刁成秀 编辑:霍艳珺 供稿:王利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