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青海省民政厅科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精准施策制定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23条措施

时间:2020-01-29  [要情013]   来源:办公室   作者:谢进  浏览次数:14188
  1月27日,青海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社会事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全省救助站(托养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婚姻登记处(点)、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等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23条措施。
  1月27日,青海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社会事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全省救助站(托养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婚姻登记处(点)、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等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23条措施。
  民政系统社会事务领域服务机构点多、服务对象面广,且多为老弱病残幼,抗病毒能力相对较弱,是民政系统疫情防控的前沿阵地。《通知》要求各服务机构全面加强自身防护,每日逐人进行体温测量,加强服务点位通风管理喷洒消毒,暂停接待来访工作,禁止组织与社会爱心人士的互动活动,合理调控祭扫时段,减少祭扫群众聚集,并做出了取消原定于2月2日为新人加班办理婚姻登记,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不再接受新的预约登记等决定。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和服务机构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检验政治站位、践行初心使命、履职担当作为的标尺,强化属地责任,靠前指挥、一线作战,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牢牢把握疫情防控主动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处置阻击战,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编  审:刁成秀 编辑:霍艳珺 供稿: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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