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县动态

【果洛州】果洛州第三次为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时间:2019-12-06   来源:办公室   作者:果洛州民政局  浏览次数:15315
  根据省上要求,果洛州按照城市低保对象、城镇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57元/月;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35元/月;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每人85元/月;集中供养对象每人94元/月的标准第三次为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根据省上要求,果洛州按照城市低保对象、城镇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57元/月;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35元/月;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每人85元/月;集中供养对象每人94元/月的标准第三次为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果洛州要求各县:一是要高度重视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务必于11月28日前全部发放到位;二是要切实加强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管理工作,严格审核发放对象资格,规范发放程序,及时公开发放范围、标准和享受对象,确保发放工作公开透明;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及时让困难群众知晓这一惠民生、解民忧的政策举措。
  截至11月28日,全州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共为46049名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81.53万元。其中:为6778名城市低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8.46万元;为38134名农村低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33.47万元;为73名城市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0.42万元;为32名农村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0.11万元;为340名集中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19万元;为692名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5.88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青海新闻网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华慈善网 新华网 青海新闻网 青海人民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Copyright 青海民政信息网-主办单位: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mzt.qinghai.gov.cn Reserved. | 青ICP备05001072号-8
信息中心:0971-6166130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40
2006-2022 mzt.qing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208号

党政机关
青海民政公众号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找错
民政通办小程序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