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民函〔2019〕83号
尊敬的万玛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优化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手续的建议”(194023)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低保审核审批时限较长,环节较多,时效性发挥不够的问题,省民政厅将于年内出台《青海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进一步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缩短低保审核审批时间,提升低保经办服务效率。目前,已完成《青海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的起草工作,将于近日上报省政府审议研究,待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及时下发各地执行。同时,从今年起,省民政厅将在城中区、大通县、乐都区、贵南县、格尔木市、都兰县、尖扎县、玛沁县、达日县、囊谦县部署开展城乡低保改革试点工作,将原来由县民政局承担的最低生活保障行政审批权限和行政执法权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切实扩大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组织协调、政策执行和服务群众能力,进一步缩短低保审核审批时限,确保低保制度的时效性得到有效发挥。
感谢您对我省低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