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省民政厅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听取汇报后,诺卫星厅长指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7﹞41号)以来,全省社会组织得到了较快发展,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业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也遇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努力破解。
诺卫星厅长强调,当前要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指示精神,聚焦群众关切、聚焦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瓶颈,提高政治站位,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不断推动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严格分级登记管理。对照政策规定,明晰社会组织登记界限,认真研究社会组织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区分层次,严格把关,落实好分级登记管理制度。二要建立综合管理机制。民政部门要主动和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沟通,落实直接登记以外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前置审查和日常监管责任,建立社会组织协同监管机制。三要加强政策创制。紧跟社会组织发展形势和任务,及时制定符合省情实际的社会组织政策规定,不断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四要加强监管力量建设。进一步优化监管部门人员队伍配置和力量建设,积极协调各级党委、政府配齐配全社会组织管理专职工作人员。五要创新监管手段。积极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社会组织管理的方法路径,不断完善随机抽查、分类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日常监管机制。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确保社会组织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副厅长韩永东、蒋跃成、杨凤欣、王发玉围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困难问题,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意见建议。社会组织管理局、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编 审:刁成秀 编辑:霍艳珺 供稿:郭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