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国家六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民发〔2018〕146号)精神,近日,省民政厅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全省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青海省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的通知》。
此次清理整治对象主要是居民区、大型建筑物、道路、街巷等地名中违反地名法规政策规定、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规范地名,有地无名、擅自命名以及地名标志上使用外文拼写专名和通名等。并把社会影响恶劣、各方反映集中的新建居民区、大型建筑物中的“洋”地名作为重点,坚决予以清理整治。
按照省民政厅印发的《青海省规范地名管理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实施方案》要求,在5月中旬完成摸底排查并确定拟清理整治的不规范地名清单,预计9月底全面完成此次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
编 审:刁成秀 编辑:霍艳珺 供稿:周明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