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民函〔2018〕150号
民革青海省委: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我省养老服务产业的提案》收悉,依据民政厅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截止2018年6月,预测60周岁以上人口将达到73.9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2.6%,到2020年,60岁以上人口将达到81.67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3.41%,2025年将突破95.6万人,占总人口的15.31%,老年人数逐年迅速增加。同时,家庭日益小型化,“纯老家庭”、失能半失能、空巢和独居老人家庭大量出现,使得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社会养老问题日益突出,这就给政府在承担社会养老服务职能上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养老服务机构设施2040个,较“十二五”末1889个增加151个,其中:日间照料中心有234个,互助幸福院1508个,老年福利中心51个,敬老院193个,养老院19个,养护院28个,民办7个,均比“十二五”末有较大幅度增长,养老床位23654张,较“十二五”末19996张增加3658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2张,较“十二五”末30张增加2张。
二、目前主要做法:
(一)不断加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建设工作。先后出台了“十三五”期间《青海省养老服务示范基地专项规划》《青海省社区老年人专业养护专项规划》《青海省老年人家庭和社区无障碍建设专项规划》,制定《青海省农牧区困难老年人代养服务工作方案》《青海省农牧区困难老年人代养服务规范》《青海省开展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工作指南》《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二)不断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设施体系建设。持续加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积极推进专业化养老机构建设,2016年以来,我省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投入资金共计4.85亿元,其中安排资金3.27亿元,建设24个养老服务机构;安排资金1.4亿元,建设50个日间照料中心;安排资金1815万元,建设259个农村互助幸福院。
(三)不断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水平。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2016年以来安排省级财政资金2.84亿元,用于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和省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项目,为解决空巢高龄和失能老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了有力保障。2016年以来政府购买服务75万人次,年均37.5万人次。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家政公司120家,进一步激发了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培育带动了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发展。
(四)不断拓展农牧区养老服务工作。为破解农牧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难题,我省在认真总结农牧区困难老人代养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调整补贴标准和服务对象,2016年在黄南、玉树、果洛和海南4个州的8各县的52个乡镇开展农牧区困难老人代养服务试点工作,2017年在全省六个自治州全面推开农牧区困难老人代养服务工作。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委托第三方、以“一助一、一助多”结对帮扶的方式,对农牧区未入住养老机构且享受照料补贴的失能特困老年人和70周岁以上、纳入农村低保的失能老年人、经济困难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医、代办服务以及精神慰藉等基本居家养老服务,满足了农牧区空巢高龄困难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服务需求和就近就地养老心愿,解决了居家养老“最后一公里”的服务问题。两年来共投入资金3513.16万元。惠及4232人次。完成建设西宁市大众街日间照料中心民族代养服务、湟源县两个藏族乡老年人机构托养服务。
(五)不断做好老年人保障工作。2016年下达 886万元、2017年下达622万元,给全省农村五保老人、城镇“三无”老人、重点优抚对象老人以及城乡低保户老人每人3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其他社会老人每人给予1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施居家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两年来,共结案理赔1156起,赔付金额856.8万元,有效化解了养老机构和居家老年人意外风险,助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连续两年提高7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标准,2016年发放资金3.36亿元,2017年发放资金4.24亿元,惠及全省32万老年人。
(六)不断探索医养结合工作。加快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实现功能和服务无缝对接。制定《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召开全省医养结合工作会议,申报西宁市、海东市和海南州为全省医养结合示范点。两年来,建成10所医养结合机构,有133所医疗机构与146所养老机构签订医养融合工作协议,为养老机构内老年人提供定期巡诊、康复护理指导、突发疾病转送等及时、便利的医疗服务。全省107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中,有83所开设老年病科、门诊和老年病床,84所为老年人开通就医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专业的医疗服务。
(七)不断完善“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以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为契机,构建了以“省养老服务云平台客户服务端为主干、以‘智慧养老社区’为分支”的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体系,使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深度嵌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社区养老”与“养老社区”的有机融合,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夯实基础。2017年,青海省居家养老信息平台正式在西宁和海东投入运营,对两市10多万老年人的能力和需求进行科学评估。
(八)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根据民政部等六部委做出的关于“开展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我省以“五查五改、对标达标”对标整改,对照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对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排查整治,今年5月,开展再排查再整改工作,全省120多个养老机构的软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
(九)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民政厅草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8)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一是放宽准入条件,二是优化市场环境,三是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四是全力建设优质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五是加强行业监管。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补齐养老服务业短板,力促2020年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这对促进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群体多样化服务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省初步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空巢高龄和失能老人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但总体看,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市场发育程度较低,我省养老服务业仍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政府投入和兜底任务重、市场主体作用不明显、养老服务专业护理水平不高等困难和问题,亟待加以解决。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有待完善。保障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法律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空巢高龄和失能老人保障制度还有待于细化,一些政策还需要强化落实。养老服务领域的改革创新意识还不够强,政府引导、社会力量为主、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机制还在建立完善之中。
(二)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待均衡。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落后于城市,养老机构入住率偏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有效性滞后于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和家庭中面向空巢高龄和失能老人的医护康复服务功能较弱。
(三)民间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有待引导。我省养老机构基本都是公建公营,主要服务于政府供养人员,是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兜底性”养老服务,只能满足特困老年人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政府依然是养老服务的主体,民建民营养老机构由于发展缓慢,享受的优惠政策少、力度小,融资难,优惠补贴政策低,市场需求不足,普遍处于效率低、运行困难的状态;同时,我省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产业链条的延伸、产业集群的建设等方面仍处于探索阶段。
(四)养老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有待解决。目前,我省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证的仅有322人,占总数的48%,而且因工资待遇低,劳动强度大,社会地位低等原因,许多人员只是把养老服务当作临时性工作,一有机会就跳槽走人。由于养老行业的特殊性和职业偏见,以及从业人员待遇偏低,养老护理人员紧缺问题突出。
三、下一步打算:为促进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今后我们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研究提案提出的合理建议,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基本需求,降低准入门槛,繁荣养老市场,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业再上新台阶。一是协同配合。建立完善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养老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形成养老服务工作新格局。二是精准评估。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开展好服务对象精准评估,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三是资金支持。依托我省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合理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区域和建设规模等。尤其是要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力度,加大对现有建成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配套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其功能。四是提质增效。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明确有关部门在养老机构监管中的职责,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以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大力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五是加强护理。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壮大养老专业护理员队伍,加强养老护理员专业培训,规范持证上岗,构建养老护理人才使用和激励机制。
感谢您对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李满庭 联系电话:0971—6114705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