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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养老服务观摩会经验交流材料一---构建三级养老体系 打造服务新模式

时间:2018-11-23   来源:办公室   作者:西宁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22040
  西宁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38.9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6.5%,占全省老年人口数50%。西宁市是全省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城市,也是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总体呈现出三个方面的基本特点:一是增长速度快。2010年进入老龄社会,当年全市60岁以上老人24.39万......

构建三级养老体系  打造服务新模式
西宁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


  西宁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38.9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6.5%,占全省老年人口数50%。西宁市是全省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城市,也是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总体呈现出三个方面的基本特点:一是增长速度快。2010年进入老龄社会,当年全市60岁以上老人24.39万,2016年底达到30.56万,6年时间增加了6.22万人,增长率达到20%;二是高龄化趋势明显。目前西宁市有70岁以上老人12.76万人,比2010年10.3万人多2.46万,增长了23.8%。三是农村老年人和贫困老年人较多。现有农村老年人12.13万,占老年人口的40.5%;有城乡低保及特困老人2.47万人,占老年人口的8%。西宁以便利的交通、完善的设施、优质的资源、宜居的气候等区位优势,承担着全省养老工作的重担。 
  近年来,西宁市养老服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以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为目标,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转方式、补短板、建体系,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体系
  西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就加强养老服务工作做出批示,分管市长带队先后到南京、常州、铜陵等地考察,深入实地调研、专题研究;同时,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我市十大“民生工程”;2017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为推动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市长张晓容为组长,副市长陈兆超为副组长,发改、民政、财政、卫计等21个部门为成员的市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建立协调机制、督查制度,形成了职责明确、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政策,完善保障体系
  为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我市为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三个方面政策支持:一是开放养老服务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委、市政府连续多年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纳入重点改革任务,先后制定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推进西宁市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准入制度》等政策文件,采取税费减免、床位补贴、运行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参与养老服务业。截至目前,我市承接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已由原来的2家发展到了27家,全市品牌化、连锁化的社会服务组织已达到了4家。二是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实行法制化管理。《西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规定:居住区公共服务用房配建比例要按照居住区开发项目地上总建筑面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居住项目,按照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3‰的比例配建对于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由辖区政府统一调配使用,民政部门参与项目联审、验收。对未达到配建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不予审批,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市新建的12个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就是与新建小区配套建设的。三是积极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养老机构免征营业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养老机构水、电、气、暖、互联网、电视、电话等费用按居民或优惠价格执行。
  三、加大投入,夯实基础设施
  按照“9064”养老服务格局的发展思路积极打造具有西宁特色的“1+7+N”(1个市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7个区县级养老示范基地和福利中心+N个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老年之家)的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在市级服务指导上,积极筹建“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平台“四位一体”(即:信息管理、评估反馈、培训指导、资源整合)的功能,对全市养老服务进行资源整合、数据汇集、技能培训和行业监管。在区(县)养老机构建设上,按照“一县(区)一基地(中心)”的思路,投资6.72亿元,在四区三县修建了四个养老示范基地和四个福利中心,我市的养老示范基地及县级福利中心达到县(区)全覆盖。投资1.1亿元分步建成了121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85%;针对农村设施薄弱的短板,2016年以来由市政府自筹资金1亿元在200个农村建设了农村“老年之家”,并连续三年列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建成300个农村老年之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辖区政府按每年给予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3万元/所安排运营管护经费,农村老年之家每年给予1-3万元/所的运营补贴,运营补贴已纳入各县(区)的财政预算。
  四、改革创新,发展多种模式
  根据西宁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情况,不断创新思维,采取多种运营模式助力养老服务业发展。一是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针对日间照料中心活力不足、能力不专的问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将从前由社区直接管理变为引入社会专业团队管理,转让经营权、保留所有权,全市已建成运营的121个日间照料中心已有83个实现公建民营。二是发展养老服务规模化。积极鼓励社会组织打造各具特色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品牌,城东区众益阳光养老服务中心采取“平台+站点+自营”的模式,利用“96885”信息平台,以日间照料中心为站点,为辖区老人提供服务。湟源县高原红颐养院打造了具有当地特色的福利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老人三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模式。通过优化审批,加大放管服改革,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截至目前,共引入社会投资项目10个,床位5700张,引资额16.4亿元。三是创新养老服务智能化。鼓励各服务商加大信息服务手段的应用,部分地区的服务承接组织设立了为老服务热线、成立了老人需求受理话务中心、为老人配备了“一键通”呼叫器,实行全天候24小时服务。
  五、双证双营,深化医养结合
  针对我市96%以上的老人在家中和社区进行养老,并需要康复照料服务的实际,市民政局、市卫计、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西宁市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现有设施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双证双营工作。在城东区开展以居家老人生活照护服务为主的社区医养结合双证双营工作,在城北区和湟源县开展以社会组织和医疗机构协同发展为主的医养结合双证双营工作,在养老服务设施内既可提供医疗服务,也可提供康复护理服务,实现了养老服务设施养护照一体发展。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社区卫生机构为65岁以上老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为建档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并逐步探索家庭病床服务模式,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
  六、城乡一体,建立农村养老体系
  针对农村养老服务实施薄弱的具体情况,西宁市制定出台了《西宁市农村老年之家建设方案》、《西宁市农村老年之家运营管理办法》等政策,初步建立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推动城乡养老事业一体化发展。2016年以来由市政府自筹资金1亿元在200个农村建设了农村“老年之家”,并连续三年列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设置活动场、用餐室、棋牌娱乐室、文娱室、健身保健室、休息室、洗浴理发室、留守儿童之家等“一场七室”,为农村老人提供照料服务,打造了“离家不离村、离亲不离情”的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得到了农村老年人的高度赞扬;同时,为满足农牧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解决农牧区困难老人养老难题问题,委托第三方为农牧区困难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医、助洁、代办以及精神慰藉、安全守护等居家养老服务。
  七、智慧养老,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
  投资4800余万元正在建设“12349”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设有服务组织信息、商家管理、呼叫定位、数据分析等功能,将涵盖全市各类养老服务信息资源,达到市、县(区)、街道(乡镇)和社区的互联互通,并能对服务进行全程监控,预计2018年年底投入使用。在四区两县建立的养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养老服务信息服务平台为老人提供“24小时紧急救助、日常照护、家政服务、休闲娱乐、法律咨询、精神慰藉”等在内的综合性养老服务项目。
  通过近年来的积极探索与实践,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社会资源得到进一步有效挖掘和整合,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服务项目不断丰富和深化,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我市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认真解决。今后,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西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忠实践行“两个绝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站位,积极借鉴学习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继续做好养老服务的“扩面”和“深化”工作,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努力开创全市老龄工作新局面,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做出积极的贡献。


  编者按:西宁市认真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工作,积极打造“1+7+N”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行医养结合工作,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养老服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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