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海东市平安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8﹞144号)精神,成立了散埋乱葬乡镇巡查队和村级殡葬信息员队伍,对所有殡葬活动进行实时监控,源头控制,确保火葬改革区所有遗体全部火化,土葬改革区所有遗体全部安葬在乡镇公墓内。规定“三沿五区”可视范围内所有墓地的立碑和石柱全部拔除,提倡不留坟头、不立墓碑,确需立墓碑的,应安放长宽高不超过60*60*30㎝的小型卧式石碑,对整治期间坟主自行制作墓碑或自愿拔除立碑不立卧碑的,给予每个500元的奖励。
截至目前,全区各乡镇对所有墓地进行了清查登记,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墓地档案,清理散埋乱葬坟地13处,拔除石柱120根,拆除有碍观瞻的立式墓碑25个。
编 审:王伟 编辑:霍艳珺 供稿:许华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