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民函〔2018〕110号
民盟青海省委:
贵委《关于在现行社会背景条件下政府应更加关注婴幼儿托育问题的提案》(第0016号)由省政协办公厅交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等单位分别办理。我们接到提案后高度重视,经有关处室认真研究,积极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省在县区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幼儿园共计507所,主要为3岁以上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目前还没有登记在册的专门针对0—3岁婴幼儿的托育机构。
二、办理结果
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并与贵委提案联系人沟通,作为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机关,我们将加强对0—3岁托育机构的登记管理,一是指导县(区)民政部门优化服务,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托幼机构,加快审核办理程序,并简化登记程序。
二是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托育机构,指导各地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实施备案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三是我们将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紧密配合,加强协调指导,培育婴幼儿托育机构健康发展。
感谢贵委对我省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关注支持,希望贵委一如既往提出批评意见建议。
联系人:许文杰 联系电话:0971-6106760
2018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