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民函〔2018〕108号
尊敬的索朗德吉、巴德江才、白玛求吉、才旺尼玛、更松文毛、南阳、尼玛、尼玛扎西、杨珑、扎西才让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大龄青年婚恋难问题的关注。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我省大龄青年婚恋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我省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积极推动移风易俗,提倡节俭婚嫁风气的建议。近年来,为推进我省移风易俗,倡导节俭婚嫁,培育良好社会风气,继省文明办每年牵头部署和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的移风易俗工作外,2017年11月,民政厅会同省综治办制定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指导意见(青民发〔2017〕115号);同年12月,民政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从政策层面强化基层组织要引导和教育村民移风易俗的职责,把移风易俗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加强村(居)民自我约束,婚丧简办,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快推进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加强城乡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序良俗有效形成。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在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干部培训、村规民约制定等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倡导婚嫁良俗,不断提高青年和家长的思想觉悟。
二、关于要搭建公益性青年交友平台,积极提供婚恋社会服务的建议。近年来,青年婚恋问题成为人们关心和议论的焦点,特别是农村青年“结婚难”问题备受关注。做好青年婚恋工作,不仅影响青年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省委高度重视青年工作,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要关注农牧区大龄未婚青年单身问题”。为推动服务青年婚恋工作,2017年10月,团省委、民政厅、卫计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婚恋交友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团联发﹝2017﹞47号),明确团组织主要负责开展青年婚恋观和家庭观引导、单身联谊交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构建由共青团主导、有共青团特色的服务青年婚恋交友工作体系;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开展向青年宣传婚姻政策及相关法规,加强青年婚恋咨询和指导,丰富婚姻登记工作内涵,倡导文明婚俗,提供便民服务;卫生计生部门主要负责开展青年性健康、婚前保健和生育知识的教育宣传,引导青年主动实施婚前、孕前和产前医学检查。为推动青年婚恋工作深入开展,去年,团省委举办了全省青年婚恋交友大讲堂,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作了题为《讲诚信树新风树立正确婚恋观》的专题报告,引导青年端正过分“物质化”、陈旧“门第观”等观念偏差,自觉抵制传统陋习,带头倡导讲责任、重真情、懂包容的婚恋观,大力营造健康、文明、进步的婚恋新风尚。今年1月,为深入了解掌握我省农村大龄青年婚姻家庭观念、婚姻现象地域特征和单身成因等问题,省妇联组成专题调研组,赴西宁、海东市进行实地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关于青海农村大龄青年婚姻家庭问题的调研报告》提交省委政策研究室。团省委组织力量赴西宁市、海东市和海南州的部分地区开展大龄青年婚恋难问题调研,在此基础上召开座谈会,与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民政厅、省妇联相关部室负责人和青年代表,共同探讨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今年7月,省总工会、省妇联牵头主办“相约新时代、机缘牵手来”单身交友联谊活动,开展了交友约会、心理咨询等服务项目。下半年还准备再开展一次青年婚恋交友联谊活动,积极推动青年婚恋问题的解决。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搬入政务办事服务大厅工作,完善人员以及设备配置,为婚姻家庭文化宣传教育提供硬件设施。目前,西宁市各区及海东市平安区等地均成立了功能设施较齐全的婚姻登记中心,中心划分为结婚室、颁证室、离婚室、婚姻档案室、婚姻等候区、婚姻私密室等6个布局合理的功能区,为前来登记的新人提供咨询服务,发放婚姻家庭宣传资料、婚前检查相关资料等。
三、关于要大力引导农牧区青年在本地创业就业,有效缓解男女青年比例失衡的建议。据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牧区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多措并举,积极引导农牧区青年就近就地实现就业创业。一是完善就业创业政策,相继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通知》(青政办〔2015〕241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青政〔2017〕57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青海拉面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7〕41号)等政策措施,构建了有利于就业创业的政策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劳动者就业。二是提升就业服务效能,积极为农牧区青年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担保贷款、劳动权益保障等服务。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共举办各类专场招聘会208场,组织7297家用人单位参加各类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4.7万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1.6万份,提供政策咨询3.2万人次,帮助一大批农牧区青年通过劳务对接实现就业。三是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以贫困劳动力、新生代农民工等为重点,截至6月底,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培训城乡劳动力5.4万人(次)。四是加强创业促进就业工作,连续3年举办了以“创业青海、助你飞翔”为主题的创业大赛及创业成果展,开办了“创业大讲堂”系列讲座活动,积极营造创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关于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维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的建议。近年来,我省加大《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观关系,利用办理结婚证等时机开展婚姻家庭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青年群体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文明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根据您的建议,今年6月我们编印了15万份《弘扬婚姻家庭文化,共筑和谐幸福生活》宣传册,发放至全省三百余个婚姻登记机关,重点宣传了婚姻家庭中需要承担的责任、交流的重要性和婚前健康检查的必要性等婚前基本常识,免费提供给各婚姻当事人。在各婚姻登记机关摆放省委宣传部和省妇联联合印制的《家训 家规 家风》书籍,该书籍精选了全国文明家庭、全国最美家庭、我省最美家庭的多个感人故事,优良的传统思想和言传身教的家庭教育对组建一个幸福家庭起着至关重要地作用,供前来登记的新人阅读学习,为婚后建立良好婚姻关系、做好子女教育给予引导。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精神,为家暴受害者提供较好的临时生活帮助、医疗救护和心理疏导,配合司法、妇联等部门做好相应法律援助、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等服务工作,我们依托西宁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搭建了首个市级反家暴庇护中心。建筑面积560平方米,设有固定床位10张,由分初诊休息室、母婴庇护中心、家庭调解中心、法律咨询援助中心、妇女之家、阅览室、活动室共 7个功能区组成,一些生活用品等基本设施设备齐全,能为遭受家暴受害者提供基本的物质和安全保障。同时,还注重对少数民族地区女青年婚恋权益保护工作,如海西州、民和县等人大制定婚姻变通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18周岁”,有效防止了女青年低龄婚嫁现象。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大龄青年婚恋难问题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联系人:秦 川 联系电话0971- 6104864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