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关于省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81071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18-07-3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26355
  您在省人大第十三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可开具的证明例项的建议》(第181071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青民函〔2018〕94号


王辉代表:
  您在省人大第十三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可开具的证明例项的建议》(第181071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近年来,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并持续把社区减负增效、提升社区自治功能作为深化社会领域改革和创新社区治理的重要举措,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2015年,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减轻社区工作负担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的通知》(青民发〔2015〕139号),认真细致地对社区减负进行了全面系统设计,重点梳理出了社区依法履行职责事项、依法协助工作事项、考核评比达标事项、纸质台账、印章使用范围等五张清单,将社区承担的各类行政事项从原来的539项减少到106项,大幅度减少和整合了社区印章使用范围及开具证明事项,明确建立了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同时,指导各市(州)制定了社区减负实施方案,从政策层面为切实解决社区工作任务多、机构牌子多、评比检查多、报表台账多、不合理盖章证明多等负担提供了政策支持、确保了社区减负工作。
  2018年,根据省编办《关于征求省政府部门要求基层开具涉及群众办事创业证明意见建设的函》(青编办函〔2017〕367号),省民政厅对涉及群众办事创业证明事项进行逐条梳理后,报送并协助省编办报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取消一批基层开具涉及群众办事创业证明的决定》(青政〔2018〕8号),进一步明确了需要取消的基层开具涉及群众办事创业证明事项177项,并对主管部门、开具单位、要求开具部门和证明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予以规范,同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加快推进本级“减证便民”清理工作,按照省级清理方式,全面摸查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基层组织开具的各类证明事项,依法对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取消,为取消社区开具不合理证明事项提供了政策依据,进一步推动了社区减负工作。
  感谢您对社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畅静玉         联系电话:0971--6145448
 
 
 

 2018年7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青海新闻网 中央电视台CCTV 中华慈善网 新华网 青海新闻网 青海人民政府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Copyright 青海民政信息网-主办单位: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mzt.qinghai.gov.cn Reserved. | 青ICP备05001072号-8
信息中心:0971-6166130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0000040
2006-2022 mzt.qing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208号

党政机关
青海民政公众号
党政机关<标识>
网站找错
民政通办小程序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