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次
(2017年8月14日)
8月14日上午,诺卫星厅长主持召开2017年度第8次厅务会议,副厅长靳生寿、韩永东、孙浩荃和省社会组织党工委专职副书记陈庆华、驻厅纪检组长张国顺参加会议,厅机关有关处室局负责人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规财处就《关于玉树州社会捐赠资金管理中心会计代理费的请示》所作说明与建议。同意从厅玉树地震社会捐赠资金利息中安排会计代理服务费15万元,费用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以保证2018年玉树灾后重建社会捐赠资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会议审议了《关于解决玉树州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维修改造资金的请示》。同意规务处对玉树州民政局《关于申请解决玉树州州本级民政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提升项目的报告》的审核说明以及给予玉树州救灾物资储备库维修改造180万元,玉树州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原壹基金儿童之家)、玉树州流浪未成年人及成年人救助保护站、玉树州社会福利中心外墙改造53万元共计233万元的补助建议。会议决定,所需资金从玉树社会捐赠资金管理中心民政专户结余利息中安排180.26万元,其余52.74万元从厅玉树捐赠资金利息中安排。会议强调,相关业务处室要加强调研,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三、会议研究了2017年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及管理机构经费(第三批)分配下达方案。同意下达军队移交安置离退休人员经费10329万元,管理机构补助经费390万元,两项经费分别下达西宁市1007万元、152万元,海东市72万元、12万元,海北州93万元、12万元,海南州52万元、10万元,海西州1818万元、22万元,黄南州115万元、8万元,果洛州415万元、9万元,玉树州257万元、8万元,厅本级6500万元、157万元(其中含申请的政府采购资金)。另服务管理机构用房项目补助经费501万元全部下达厅本级统筹使用。
四、会议听取2016年度全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考核情况汇报并研究了绩效考核奖补资金分配方案。会议认为,由社会救助处与省财政厅相关处室人员联合组成的检查考核组工作细致、客观公正,海北、果洛、海西州民政局以及西宁市城东区、大通县,海东市乐都区、互助县,海北州刚察县、门源县、黄南州尖扎县,海南州贵南县、兴海县,果洛州达日县、班玛县,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兰县民政局等被评定为市(州)、县(区)级优秀的单位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社会救助处根据检查考核情况提出的645.8万元奖补资金分配方案原则适当、标准具体,会议原则予以通过。会议要求,业务处室要加强与省财政部门的衔接,及时下发通报,明确整改要求,真正做到用考核结果推进和提升工作。要切实加大对各地的指导检查力度,进一步畅通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发放使用渠道,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有效惠及广大困难群众。
五、会议同意下达第二批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今年我省共争取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208229万元,第一批已下拨118672万元,本批次拟下拨89557万元;省级共筹集医疗救助资金43476万元,第一批已下拨1.5亿元资金,本批次拟下拨28476万元。本次下拨各地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和医疗救助资金分别为:西宁市21119.6万元、3860.5万元,海东市22554.6万元、9787.3万元,海北州5818万元、1541.2万元,海南州8144.6万元、2876.9万元,海西州3871.2万元、663.8万元,黄南州3511.4万元、2398.8万元,果洛州5265.2万元、1796万元,玉树州19272.4万元、5551.5万元。会议要求,业务处室要积极与省财政沟通,确保资金尽快下达拨付到位。
六、会议审定通过2017年星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奖补资金分配方案。2016年全省共评出星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96所,在今年的审核中,因入住人员不达标及消防改造等因素,2所服务机构二星降为一星,12所一星服务机构失去星级资格。根据奖补方案,会议决定对符合星级奖补条件的84所星级服务机构予以381.34万元奖补。其中三星级26所,奖补资金219.72万元;二星级30所,奖补资金111.7万元;一星级28所,奖补资金49.92万元。
七、会议听取了关于政府采购示范性养老机构维修改造项目相关事宜的汇报。同意福利处提出的根据2017年4月20日第4次厅务会议安排,按计划采购示范性养老机构省老年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招标项目内容主要包括维修改造大楼前厅、失能区、半失能区、互动养老区,购置餐厅配套设施设备,更换锅炉房热水板式换热器,设置启用停车场,绿化庭院等,共需资金530万元。会议要求,要按规定程序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如期开工,施工时间确定为60天。
八、会议原则通过了《青海省农牧区困难老年人代养服务工作方案》。会议认为,《方案》确定的代养服务对象及标准合理,相关政策衔接及资金保障基本到位,代养服务资金测算比较准确。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做好各项政策的衔接对接工作,以改革的思路解决好问题,力争把广大农牧区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好。
九、会议研究了香港基督教励行会驻青海省办事处申请省民政厅成为主管单位的请示。根据《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登记管理法》和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青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业务主管单位名录》,相关处室已与省公安厅沟通。会议同意该会申请本厅为其青海省办事处的业务主管单位,要求相关业务处室局要切实界定好该办事处的业务范围,依照既定程序及时报省公安厅审批,扎实做好后续的监督管理工作。
列席会议人员(11人)
刁成秀 厅办公室主任
冯军贤 政策法规处处长
杨青林 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多杰才让 优抚安置局局长
冶成明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那永成 救灾处处长
李国峰 社会救助处副处长
王 军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
李玉峰 规划财务处处长
耿晓弟 项目监督管理处调研员
任俊章 省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主任
抄送:厅机关各处室局,本厅各厅级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