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次
(2017年5月27日)
5月27日下午,诺卫星厅长主持召开2017年度第4次厅务会议,副厅长靳生寿、韩永东、刘海宁,省社会组织党工委专职副书记陈庆华,省老龄委专职副主任李巷泰参加会议,厅机关有关处室局负责人分议题列席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研究了2017年中央级救灾储备物资管理经费分配意见。原则同意326万元中央级救灾储备物资管理经费分配建议,其中,下达格尔木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经费200万元(仓库占用费66万元、仓库维护费65万元、物资保险费10万元、物资维护保养费30万元、人工费29万元),下达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管理经费126万元(仓库占用费21万元、仓库维护费6万元、物资保险费10万元、物资维护保养费5万元、人工费48万元、设备购置费36万元)。
二、会议研究了2017年政府采购救灾储备物资意见。原则同意业务处室提出的2017年安排3200万元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分19个包采购12类救灾物资的意见,并根据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由青海省监狱企业承担530万元中款防寒服和150万元防雨夏装项目。
三、会议研究了2017年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安排方案。会议认为30个项目经过调研调整,条件相对成熟,原则同意安排中央专项及省本级彩票公益金6495万元用于全省30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其中安排西宁市11个(补助资金2310万元)、海东市9个(补助资金1890万元)、海西州3个(补助资金675万元)、海北州2个(补助资金450万元)、黄南州2个(补助资金450万元)、果洛州1个(补助资金240万元)、玉树州2个(补助资金480万元)。另外,预留部本级彩票公益金1560万元,分别用于西宁市城北区社区老年专业养护机构建设(1000万元)和大柴旦行委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560万元)。
四、会议研究了海西州大柴旦行委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资金补助意见。原则同意项目监督处提出的两条意见:一是建议大柴旦行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运营方案,包括人员配备、经费保障、机构设置等内容。并责成海西州民政局加强对该项目在运营方面的指导工作,确保项目在建成后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积极与省财政协调,从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对该项目一次性补助560万元,其中项目土建部分兜底补助523万元、设施购置补助37万元,不足部分由大柴旦行委自筹解决。
五、会议研究了2017年“救急难”项目基金补助资金分配意见。经研究,同意2000万元“救急难”项目基金补助资金分配意见。具体方案为:西宁市各县(区)共557.7万元、海东市474.4万元、海西州114.9万元、海北州133万元、海南州210.5万元、黄南州159.8万元、果洛州113.7万元、玉树州236万元。
六、会议研究了民政基于自主卫星灾情报送与服务应用网络及存储配件购置事宜。会议强调,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抓紧补齐当前厅系统信息化建设短板十分迫切,原则同意购置如下设备:IBM存储盘柜4个(20万元)、相应盘柜热插拔硬盘64块(32万元)、SVC存储虚拟化网关1套(38万元)、数据通讯多速率用户卡3块(40.8万元)、内部通讯光纤模块4个(8万元)、客户端接口模块4个(2.4万元)、浪潮英信服务器专用32GB内存条64条(25.6万元)、浪潮英信NF8460M3服务器扩展HBA卡4块(0.8万元)、远程控制工作站3台(2.4万元)。上以合计共需购置经费170万元。会议要求,要组织好专家论证,提出参数清单,严格招标程序,在完善硬件配置的同时,及早谋划,切实做好厅系统信息资源整合升级工作,为下一步更好地发挥作用打好基础。
列席会议人员(7人)
刁成秀 办公室主任
孙素梅 救灾处调研员
李玉峰 规划财务处处长
耿晓弟 项目监督管理处调研员
窦 强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
王秀清 社会救助处处长
白永明 信息中心主任
抄送:厅机关各处室局,本厅各厅级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