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青海省循化县全面签订五保对象供养协议

时间:2009-07-19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浏览次数:23431
  为保障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海东地区循化县在海东地区率先开展由各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与扶养人(赡养人、抚养人)层层签订五保供养协议工作,建立了“乡镇政府负责管理,村组负责实施”的五保供养管理体制。
  为保障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海东地区循化县在海东地区率先开展由各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与扶养人(赡养人、抚养人)层层签订五保供养协议工作,建立了“乡镇政府负责管理,村组负责实施”的五保供养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了五保管护责任。

  五保供养协议内容,根据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日常生活需求,涉及衣、食、住、穿、葬(教)等方面,特别是明确了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日常生活安排和照料,粮、油、服装、被褥、燃料等给付时间以及患病护理、医疗费用结算报销、财产管理、后事处理、财产归属等相关事宜,有效维护了五保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循化县为分散供养的727名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签订了供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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