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先后发布《通告》,旨在对私占乱建、非法圈占、扩建墓地、建活人墓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专项治理。一是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已私自圈占并给墓地打围墙的墓地、活人墓,限期自行拆除,对拒不拆除的,由县(区)殡仪管理等部门依法拆除,拆除费用由个人承担;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住建、国土、公安等部门予以取缔,并责令恢复原貌。二是加强公墓规范管理。规定公墓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圈地划墓,墓穴由殡仪管理部门指定,按顺序依次安葬,个人不得乱占乱葬;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得为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严禁私自建设围墙、非法扩建等。三是倡导环保绿色殡葬。提倡火化,政府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提倡骨灰存放深埋、骨灰撒散等绿色节地葬法,推动绿色殡葬建设。
编 审:刁成秀 编 辑:霍艳珺 供 稿:王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