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1日召开的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会议上,我省7个单位和5名个人受到表彰。海南州民政局、黄南州尖扎县民政局、西宁市大通县民政局荣获“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调研员杨青林、西宁市大通县长宁镇敬老院院长鲁存寿、海南州共和县县城敬老院院长仁青尖措、果洛州玛多县县城敬老院院长扎洛、玉树州杂多县民政局局长阿角荣获“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个人”;海东地区循化县中心敬老院,海北州门源县敬老院,海西州德令哈市敬老院、果洛州甘德县县城敬老院、玉树州称多县称文敬老院被命名为“全国模范敬老院”。
这次会议回顾、总结了“十一五”期间农村五保供养事业取得的成果和经验,研究部署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五保供养工作。表彰了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模范敬老院。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首次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行的专项表彰。
编审:刘志德 编辑:闫 丽 供稿:王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