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要闻

我省3个农村社区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时间:2018-02-13  [要情018]   来源:办公室   作者:李洪源  浏览次数:17623
  近日,民政部下发通知,公布了全国首批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我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街道元树村、西宁市城西区彭家寨镇晨光村、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代家村3个农村社区,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近日,民政部下发通知,公布了全国首批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我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街道元树村、西宁市城西区彭家寨镇晨光村、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代家村3个农村社区,被确定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自2016年8月民政部在全国开展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依托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在全省范围内选择确定了194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指导试点村开展了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繁荣乡土文化,提高自治能力,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的农村社区试点建设,集中打造了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农村社区示范点,为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此次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各地自愿申报、省级民政部门考察推荐、专家实地评估、社会公示的环节进行。2017年8月,民政部委托全国社区建设专家委员会成员,对我省申报的3个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进行了实地评估,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居民等方式,详细了解了试点村的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组织体系、经费保障、环境卫生、社会参与等情况,对我省农村幸福社区示范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编  审:刁成秀 编 辑:霍艳珺 供 稿:李洪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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